(冀建质[2008]734号)
邮政信报箱承载着党报党刊投递和居民个人信件、报刊等投递功能,是有效保障公民通信自由,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基础设施。信报箱作为城镇住宅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衡量城市文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随着我省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用邮需求不断增加。但是,在城镇住宅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信报箱配套建设滞后,多数住宅小区没有配套建设信报箱,信件、报刊等邮件不能妥投,给居民用邮带来不便。为促进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改变信报箱建设现状,适应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邮政业发展的通知》(办字〔2008〕97号)。《通知》明确要求加强城乡公共邮政服务体系建设,配套建设邮政基础设施,大力推进村邮户箱工程。为把《通知》精神落到实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结合我省城乡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省城镇住宅信报箱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和任务:
城镇邮政信报箱建设,主要是对新建、扩建、改建城镇居民住宅通邮设施进行配套,力争到2010年,城镇每幢新建、扩建、改建住宅都设有与住户数相对应的信报箱或信报箱群,实现“一户一箱”,形成覆盖全省、布局合理、使用便利的通邮设施网络。
二、具体措施: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必须配套设置邮政信报箱。城镇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要把邮政信报箱作为住宅配套设施列入建设工程的规划、施工、验收的全过程,所需费用应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做到邮政信报箱与建设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二)设计审查。各设计单位要将信报箱(含安装门禁系统的信报箱设计)作为住宅设计的配套设施。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没有信报箱设计和不符合信报箱设计规范的住宅工程,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三)住宅信报箱的建设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信报箱设计要严格执行原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有关信报箱的有关条文,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和监理,不得擅自变更。
(四)监管验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信报箱建设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将信报箱设施纳入监管范围,对未按图施工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城镇住宅竣工验收时,要将信报箱作为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验收合格后,产权单位应及时到当地邮政企业办理通邮手续,确保按期通邮。对未配套设置信报箱的,不予通过验收。
(五)补建维修。2009年1月1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城镇居民住宅,没有依照规定设置信报箱设施的,由产权人负责补建。各级相关部门要做好督导工作。
(六)信报箱设施由产权人或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也可委托当地邮政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维护。
三、加强组织领导
信报箱建设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信报箱建设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办字〔2008〕97号文件的要求,把信报箱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便民工程来抓,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信报箱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级邮政企业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和业主的沟通协调,做好本职工作。邮政、建设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保证信报箱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九日